一、 |
自動化繳款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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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自動提款機繳款:您可在本行或他行貼有自動化服務跨行轉帳標誌之提款機,選擇「繳費」功能選項並依指示輸入銀行代號「012」、「轉入帳號」(轉入帳號列示於您消費帳單之正面)及「金額」,即可不受非約定轉帳限額〈3萬元〉規定輕鬆完成繳款。自動提款機轉帳使用步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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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自動存/提款機現金繳款(公用事業費用代扣繳卡及外籍人士不適用):您可憑本人持有之本行商務卡/公務採購卡,或以「無卡交易」,於本行之自動存款機或具有信封式存款功能之自動提款機,選擇「繳富邦信用卡款」,依指示以現金繳款(不接受硬幣,每次以存放鈔票30張為限),提醒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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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繳款金額應大於或等於帳單所示之本期應繳總金額,才不會有代墊利息與遲延利息;繳款後未付款項不足新台幣壹仟元,則當期結帳日後發生之代墊利息,不予計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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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|
如您在銀行共同營業時間內完成交易,將於當日入帳,否則將延至下一營業日入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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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帳戶自動扣繳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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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富邦銀行帳戶自動扣繳:公司行號或機關單位可在台北富邦銀行各分行開立活期帳戶,並授權本行按期於該活期帳戶中,自動轉帳以支付信用卡帳款。 |
三、 |
臨櫃繳款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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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可持本行寄發消費帳單所附之繳款二聯單,至全省台北富邦銀行、台灣銀行、第一銀行、郵局,以臨櫃繳款支付信用卡帳款。 |
四、 |
跨行匯款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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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可於國內任何已參加財金公司跨行通匯連線網路之金融機構匯款,解款行名稱及代號為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瑞湖分行0127417」,受款人戶名為您的商務卡/公務採購卡之機關單位名稱(付款單位名稱),轉入帳號已列示於本行消費帳單之正面。 |
五、 |
支票繳款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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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可以即期劃線禁止轉讓支票(受款人欄請填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」,支票背面請務必註明您的機關單位名稱(付款單位名稱)與信用卡繳款帳號),掛號郵寄至「114 台北市內湖區瑞湖街六十二號二樓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信用卡總處 收」;為避免因交換作業延誤入帳時間,請於每月繳款期限前三日寄達(非台北市之票據請於繳款期限前一星期寄達)。 |
六、 |
便利商店繳款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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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可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,持列有「便利商店條碼收執聯」之帳單,前往全省7-11、全家、福客多、萊爾富與OK便利商店繳款,繳付金額最高以新台幣貳萬元(含)為限,請自行勾選繳納「應繳總金額」。為保障您的權益,繳款後請保留繳款證明,以便查詢繳款狀況。 |